(2)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将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考察
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公安基础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发布,同时发布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事宜。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向省公安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辅警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报考者。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公安厅提出,由省公安厅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与培训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组织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零6个月,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上岗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执行特殊勤务或者高危勤务的,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等,均通过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站“龙警网”及微信公众号“龙警”发布。报考者应当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及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咨询、监督电话:15104631731。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451-82326662。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五)本公告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公安厅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6.12)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